刚看了一则新闻,说是有一男的为了挽回一女的,当街给了自己一刀,结果血流满地……
看完新闻,我就在想,我要是那女的,我该怎么想,该怎么做呢?
我们现场假设有三种可能:其一,那女的还爱那男的,其二,那女的不爱那男的,其三,那女的不知道她爱不爱那男的。
我们先来说第一种可能,就是那女的还爱那男的。假设他们俩人只是呕气,然后那男的为了表清白,给了自己一刀。这一刀下去,那男的是清白了,只是他一定没想过要万一他挂了,这女的得有多难受呀。不光难受,她还得愧疚一辈子。
如此将这么一个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强加给一个爱你的女人,然后你说这是为了证明你爱她,你不觉得很可笑吗?
爱她,为什么你要害她呢?
接下来我们说说第二种可能,就是那女的已经不爱那男的了。假设她们在谈分手,那男的不愿意,然后给了自己一刀,以表决心。
现在假设你是那女的,你会怎么做呢?答应不分手吗?还是坚决分手呢?
当然,我不是女人,我不知道女人们会怎么选。
我在这里要说的只是,爱情不应该被挟迫。
我们既不应该假借爱的名义挟迫别人,也不应该被人以爱的名义挟迫。
你拿着把刀,向着自己,然后让一个根本不爱你的人接受你,这跟强奸有区别吗?
最后我们来说说第三种可能,就是那女的并不确定自己爱不爱那男的。我们假设他们刚认识,彼此感情并不太深,所以那女的对那男的也是不冷不热的。然后那男的觉得这样不行呀,你得对我好点,然后女的不从,结果争执不下,那男的给了自己一刀。
如果是这种可能呢?
各位女同胞们,你们能接受吗?
我有一女性朋友说,听着感觉特像他拿刀指着自己然后让我脱裤子。
我说:“那你脱还是不脱呢?”
她哈哈大笑,回了句:“这他妈的也太狗血了!”
对呀,这他妈的也太狗血了。
你说,你的切腹之爱,叫人如何承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