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难忘的最后陈述
人,无例外,终有生老病死的时日。在慢慢变老的路上,都会遇到各自的不幸与遗憾。在我做律师第三十二个年头,代理过一起因房产继承确权案,委托我的一位七十余岁老人,某职校退休教师。
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我对自己有一种莫名的感动,原来做律师就是做好事,帮助那些急需要帮助的人,也是在帮下一个变老的自已。
我有了这样的体验,便将自己的感受也在法庭上讲了出来,当然,这是在法庭审理的最后陈述阶段说出来的,坐在我身旁的当事人和对面被告方的代理律师都沉默着,法官也是,没有阻止我的带有“情绪”的陈述。
其实案情并不复杂,比她大十多岁的丈夫在前几年已过逝,她俩无子女,他给她留下了一份土地合作开发合同。合同的主体是她丈夫在多年前在他们所在学校附近购买了一块土地,由另一家公司出资,盖一栋九层楼的楼房,并约定建成后双方如何分配房产实物。房子盖好后,也按照合同约定分得了两层楼房,包括第一层的铺面各半,因与之合作的公司加盖了两层,导致整栋楼建筑无法通过验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现因该公司对第三方某银行贷款几百万元未还,该楼被某法院查封,进入评估拍卖阶段,情况如此紧急,她便通过友人推荐我来帮助她。
经过近四个月的诉讼程序,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下来,支持了她分得房产的诉求,双方均表示服判,未上诉。
我心里思慎想,也许法官也是这样想的,这起帮助老人维权的官司才如此圆满。
是的,我们现在所做的有益于他人的事情,都在等下一个变老的自己。
——吾平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