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刚看到一篇文章,批判了“做一个有趣的人”的观点——每个人都很有趣,只是圈子不同、兴趣不同,对于“有趣”的大众定义,比如会音乐、玩的开、幽默等等,并不能用来当作一个人是否“有趣”的标准,所以也就无所谓要去努力“做一个有趣的人”。
我尊重各异的兴趣与性格,认同不同的圈子有不同的“有趣”方式,但是,我仍旧想要去做一个“有趣的人”——让自己觉得有趣的人。
我希望在与人交谈时,不会自觉尴尬、无话可说,可以像旧友一般聊天,不是查户口的追问,也不是胡说八道开玩笑,就是聊天,舒适的聊天,哪怕一小会儿的沉默也不会让彼此感到尴尬。让自己与别人觉得舒服,是我对有趣的一层定义。
第二层定义,是独处的能力。不害怕独处,反而享受孤独,有爱好可以消磨孤独的时光,有充实强大的内心可以享受孤独的自由,独自走在路上,还能带着微笑,如此,我便可以自认有趣。
第三层定义,是爱我所爱,付出努力。不论是事业学业,还是亲人爱人,能够始终专注、全心投入,真诚待人,用心做事,这是我想要做的“有趣的人”。
我在向此努力,比如现在,想要写东西就开始坚持,不能每天两千字,也要写一些我想写的东西,被自己认可“有趣”,将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2016.08.30
10.16 于北大理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