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叠一些读后感

前段时间,每读完一本书我都会写一篇书评,说是书评有些抬举自己了,顶多算是读后感。

每一篇读后感我都会写到在1200字以上,这是因为我加了一个叫做1200青年的群,意思就是书评要写够1200字。因此,那时写的东西基本靠狂编乱造来凑字数,回去翻看几篇,着实不堪入目。

读王小波写的一本名叫《一只特立独行的猪》的书,本来书名是开头文章的标题,我猜为了凑字数,书里面硬生生地塞了一堆书评,结果就成为了一本书。我印象深刻的一篇文章是关于同性恋研究论文的书评,过分了,这跟书名有半毛钱关系?(小吐一下。)

既然那本书堆叠书评,于是我就想到了堆叠读后感,这样我也不用苦恼于凑字数,写写自己的感受就好了。

下面开始我的堆叠。

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

故事讲述了一个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了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以此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

小说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表现了新时代女性的伟大情操,以及艰苦卓绝的……

好吧,我编不下去了。

我个人是不推荐大家看这本书的,很难想象一个男作家是如何绞尽脑汁写一个女人极致的暗恋。不过,这仅仅是我的建议,不耽误它是一篇‘惊人的杰作’。

暗恋是一个什么状态?就好像一个人命中注站在另一个人紧闭着的生活面前一样。

弗洛伊德说:

“一个幸福的人绝不会耽于幻想,只有不如意者才去幻想。幻想的原动力是没有得到满足的欲望,每一次幻想是一个愿望的满足,就是对令人不满意的现实作了一次改正。”

我们只不过是不如意者中的一个,当问你‘幸福吗?’的时候,你会巧妙地避开,说‘我姓胡’。很多人扯着相信爱情的大旗,掩盖着最卑微渺小的自己。

人在爱情里就是会盲目与卑微的,那个修炼了500年又500年的和尚,就为了看一眼她匆匆走过的样子,你说值吗?

没什么值不值的,纠结这个干嘛?来了就爱,不来就蹲着。因后知后觉而徒增烦恼才不值当。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余华的作品除了这本,还读过《活着》,那是一本惨不忍睹的小说。不过《许三观卖血记》倒是写得一番苦尽甘来。

老一辈人喜欢提自己年轻时的那个年代,常常语重心长的说,我们那个时候,吃一顿饺子,都跳得直蹦高儿,现在吃一顿饺子跟家常便饭似的。

不得不说念旧,是老人的特权。每一个时代都有每一个时代的样子,每一个时代也都有每一个时代的痛苦。人们追求的不一样了,食不果腹的年代想要吃饱,大鱼大肉的年代想要营养。

许三观所处的时代背景下,遇到困难,就得卖一回血,全文前前后后没看到他倒腾过买卖或是搞过房地产。时代使然,你想要破格去做一些不符合时代的事情,除非你天赋异禀,又遇到千载难逢的机遇,否则普通的人民大众才是自己的真实写照。

时代是围城,命运是在城里的漩涡,自以为在峡谷漂流,其实不过是在做着一个封闭的且不规则的圆周运动。

推荐一读。

读《天使之耳:交通警察之夜》有感:

一本东野圭吾的推理小说,不过书中讲的不是一个故事,而是一些关于交通事故的案件,第一篇挺有趣的,不过后面的就没有第一篇好了,喜欢短篇推理的可以读一读。

整本书看下来,能想到的一句话: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如果你喜欢精彩的推理故事,读读第一篇就好了,余下的不建议。

读《围城》有感:

人处在不同的阶段看同一本书的感觉会不一样,谈不上看懂没看懂,只是有人愿意深挖,有人愿意浅挖。

钱钟书说,婚姻是围城。我看过一段话,觉得解释起来挺贴切的:

有人忍不住,进了城还想出城野炊,是七年之痒;有人放浪惯了,想进城安居,是畏惧孤独。

循环往复,纠葛明灭,不可名状,无非逃不过的是贪、嗔、痴、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失荣乐,这人生七苦。

人都一个样儿,当我们看清楚一件事物的本质后,会觉得无趣,甚至厌恶,就像格列佛站在女巨人的胸脯上看着满是蜂窝的脸,差点没吐出来,远看的时候人家还是一个亭亭玉立的小公主呢。

凡事留一个疑惑,没必要求答案,这是生活。

推荐一读,不过我读的时候,感觉有些枯燥,适合慢读。

读《龙族三》有感:

前两部我读过了,读完三才感觉故事稍微完整了一点。

这是一个屠龙的故事,故事中多次提到,屠龙是一个人的事业,而不是一群人。映射到如今的社会也一样,哪有什么团结不团结,前面的一个人和后面的一群人,有的只是前和后的差别。

我眼中的路明非,是一个笑着的悲观主义者,不管再怎么衰都会以笑脸相迎,努力地装出一副傻叉的模样。我看身边的人大都如此,一个个都是修炼极深的忍者,从来不会展现出自己的脆弱,坚强的像个孩子。

人们总希望看到Happy ending,然而伟大的作品往往以悲剧收尾,因为当我们遇到困苦的桥段时,自我代入感才更加强烈。

结尾,路明非只能与绘梨衣挥手告别,没有表情的挥手告别,永远的挥手告别,也只能对着空气挥手。有时候,我会想,总会有办法,一定会有办法,只是我还没想出来。

我就像在解一个解不开的结一样,傻叉般的装出一副努力的样子。

推荐一读,不过故事有点长,而且并没有完结。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我走在回家的路上,想到我和杰姆会一天天长大,长大了就没有多少东西可学了,也许只有代数除外。”

小时候,我们喜欢在小花园里玩耍,长大了,我们就去到了大花园,本质没什么区别,都是花园,只是里边的花变多了,美丽的、芬芳的、妖艳的、有毒的、没毒的、丑陋的、吃人的……见多了,就又想着回到儿时的小花园,不断努力,寻找着最初的那个小花园。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我们身边站着一群善良的审判者,从来不愿意花时间了解别人,只会握紧手中的巨剑,谁要是露出点罪恶的苗头,就会奋不顾身的劈下。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你不要以为手中拿着枪就是勇敢,真正的勇敢是你知道什么是正义,并坚持不做不义的事。不论到何时,昂起你的头,做个绅士。

引号中的句子是我在书中摘抄的,后面跟着一点自己的见解。

推荐一读。

后面谈谈我对读书的理解。

初高中那会读玄幻小说,什么《斗罗大陆》、《斗破苍穹》等等,那时候觉得有意思,常常读到深更半夜。

之后呢,单纯的觉得读书有用,硬着头皮读,甚至两天一本书,读些什么《厚黑学》、《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九型人格》等等一些乱七八糟自己不爱读的书,也不知道读的是什么东西。

再后来看了一篇文章,什么名字不记得了,大概意思是说背着一箩筐鲁迅书的人和背着一箩筐王小波书的人互相掐架。

拿着知识互相撇来撇去,好似神仙打架,我觉得读书不该如此。

读书就像吃饭睡觉,只是生活中的一件琐事,没什么高级的,没必要拿来搞竞赛,喜欢读什么就读什么,重要的是自己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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