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不养,老了却要求赡养,有道理吗?——不是为马某辩解

前几天,马某事件热度太高,虽然有些看法,但不想蹭热度。憋了几天,还是要说出来:生而不养,老了又要被赡养,难道对吗?

前段时间,马某活埋母亲一案引发广泛热议,马某蓄谋杀人的行为有悖人伦,涉嫌犯罪,马某也受到一致谴责。

但我提出疑问:难道完全是马某的责任吗?12岁被母亲抛弃,三十年后回来要求养老。试问,没有尽到养育的义务,就想得到被赡养的权利,是不是有些霸道无理?

而弑母的马某,是不是应该有更好的选择?比如当母亲要求他赡养时,他可以拒绝,正当表达自己的不满和拒绝照顾的理由。

但往往,更多的人,他们一样被道德绑架,一味忍受父母的伤害、不去自我保护。一声“爸”“妈”如同紧箍咒,自己作为儿女,被生下就应该用一生感恩。父母生而不养,儿女害怕背上不孝的罪名,始终不敢反抗。这个难道不是马某们悲剧的原因之一吗?

如果确有让自己感觉无爱无尊重的父母怎么办?我的看法那就是:远离,不必纠结。实际,远离、不惹他们生气、自己活得开心,就是真孝顺。而对父母而言,尚有一点爱心,就不希望孩子活得痛苦;若连这点爱也没有,更说明该离开了。

而最最愚蠢的是一边怨恨一边纠缠,最后两败俱伤。

关于马某事件已经过去一些时间,还是忍不住把看法表达出来,希望不要被大家的唾沫星子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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