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就业领域的体现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就业领域的体现,其核心是从“以岗位为本”转向“以人为本”,确保就业增长是有质量、包容的、可持续的,并能促进劳动者的全面发展。该思想在就业领域的具体体现和实现路经,笔者从以下四点论述:

第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就业工作中体现,就是从以往的就业“数量”向就业“质量”与就业后的“尊严”方面转变,即不仅关注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失业率等量化指标,更关注就业的“质量”。具体实施方案是: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即保障劳动合同的签订,规范用工行为,打击恶意欠薪和违法超时加班;实施合理的劳动报酬,持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确保劳动者的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共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成果;完善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障。扩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商保险,失业保险的覆盖面,特别是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纳入保障体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给劳动者体面的工作环境。强化安全生产监督,保障劳动者生命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第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就业工作中体现,就是对以往服务对象从“泛化”向“精准”与“包容”方面转变,即就业政策与服务重点向关键群体和困难群体倾斜,这是就业问题研究的深化,确保社会发展成果惠及每一个公民。具体实施方案是:一方面对重点群体进行就业帮扶。首先是对高校毕业生,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同时稳定公共部门岗位供给,提供持续的职业指导和服务。其次是对农民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保障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维护农民工在工资,社保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再就是对城镇困难人员,建立实名制台帐,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另一方面消除就业歧视,明确禁止招聘中对性别,年龄,学业,地城等设置不合理门槛,保障女性,大龄劳动者,残疾人等群体的平等就业权利。

第三,“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就业工作中的体现,就是通过对以往就业工作的“被动应对”向就业的“主动赋能”方面转变,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途径。即不仅帮助劳动者“找到工作”,还要帮助他们“胜任工作”,并实现长期发展。我就是1987年2月与无锡市政签定劳动合同,通过岗前培训和师徒刘其宝“一对一”进行“传,帮,带”胜任工作,并不断学习,实现了长期发展,我感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的国企,这方面做的都很好。如今具体的实施方案是:一方面进行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针对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的需要,为劳动者提供转岗,技能提升培训,增加其就业竞争力和抵御失业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孵化等全方位支持,激发市场合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再就是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打造覆盖城乡,线上线下一体的就业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便捷高效的“一站式”就业服务。

第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就业工作中的体现,就是从以往的“经济增长”向“就业优先”转变,实现宏观上的就业优先战略政策。即是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各项宏观政策都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具体工作中实施方案是:一方面进行就业优先的宏观调控。在制定财政、货币、产业等政策时,都要评估其对就业问题的影响,努力寻求经济增长与就业扩大的途径,产是良性循环更好。另一方面就是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这些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通过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措施,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实现产业发展中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再就是应对新就业形态。针对平台经济,零工经济等新业态,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劳动保障政策,规范发展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实现永远有后备的就业研究力量,应对新就业形态出现的就业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为完善社会主义数字时代的新型劳动关系,注入党和政府的宏观调控力量。

“以人民为中心”的就业发展战略,其精髓在于以下三方面。一方面是目的的人民性即就业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社会主义人的价值和劳动尊严;另一方面是过程的参与性即让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在经济发展中,拥有更多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再就是结果的共享性即确保社会主义的劳动者,都能公平的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就业机会和劳动成果。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就业领域实施,最终会构成一种“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现代就业治理体系,使就业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发展的阶梯和社会主义欣欣向荣的稳定基石。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