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一则新闻上了热搜:
广西北海的李先生与柏女士,婚后长期感情不和,妻子经常骚扰、跟踪并有偏激行为,且将李先生咬成轻微伤。
李先生不堪其扰,担心自己安全,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被支持。
匪夷所思。
经常看到女子遭受家暴,除了愤恨和谴责,都有些麻木,怎么男子也会遭受家暴?怎么家暴?人身保护令是什么?
佩服这位男主的勇气,敢于把家务事说出来,敢于向外界求助,这是对家庭暴力勇敢说不,也是对受暴者很好的启示。
家暴,是一种畸形的家庭关系
家暴不分男女,只是角色互换而已。
男性如果从小生活在母亲强势的家庭里,会性格懦弱,做人做事缺乏主心骨,很容易成为暴力对象。
本男子所受到的家暴:骚扰,跟踪,咬伤。
同情男子的遭遇,虎妈给他的生活带来困扰和伤害。但相比其他女性所受的家暴,还是如蚊子叮了一般。
翻开以往家庭暴力的案例,尤其是女性家庭暴力,几乎是拳打脚踢、撕心裂肺,甚至鲜血淋淋的场面。
前不久,安徽一女子因为和异性用手机聊天,被老公发现质疑,随后发生争吵。
狠心的老公雨点般的拳头砸在她的头上、脸上,以至打成重伤,送往医院。
等姐姐赶往医院ICU时,昔日活波美丽的妹妹,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不省人事。
虽然经过医院的抢救,医生也无力回天,五天后,离开了这个人世。留下两个孩子,一个8岁,一个四岁。
她的父母家人悲痛的苦诉到:早知道是这样,应该同意女儿离婚的,为了家庭和孩子,一忍再忍,结果让对方得寸进尺……
据专家统计:女性家暴占家庭暴力的比例为90%。
是她们抗打,不知道痛吗?
还是她们没有自尊心,天生卑微下贱?打不还口,骂不还手,牙齿打落了,还要往自己肚子里咽下去。
真的心痛她们几分钟。
家暴,勇敢对它说不
当家暴出现在女性时,家庭劝和:为了孩子,为了这个完整的家,能忍就忍吧。
派出所、社区调解:两口子的事,一个巴掌拍不响,双方都有不对的地方。家暴,一定是有原因的。
就连婚姻冷静期,也是无家可归,如同一只可怜的流浪猫。
有谁知道还有人身保护令呢?何为人身保护令?
《民典法》规定,当有以上行为出现时,可在当地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的是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不分男女老少,男性、女性、老人、孩子,或者同居关系的男女朋友,只要是遭受了家庭暴力,都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被家暴的证据:比如说报警记录、医院的就诊证明、受伤的音视频或照片证据、证人证言、加害人写的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等。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可以要求: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曾经被家暴或者正在遭受家暴的女性朋友,通过这起事件,是否又燃起对生活的信心和热爱?
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侵犯和伤害它。
如果有人或者身边的人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无论他是男人、女人、孩子、老人,我们都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去避免阻止更大的伤害。
也欢迎朋友们转发,让更多人看到,防止家庭暴力,做到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