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五本未拆封的书,和漂亮的书架摆在一起,放在客厅的茶几上,整个感觉,好看。书架是两只兔子,一只站着,一只趴着,分别是粉色和白色。怎么看都觉得不宜随意移动,和白色的茶几相得益彰。
只是再次看看我那些未拆封的书,有本是我喜欢那个名字《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重来》,其实不过是个美好的想象而已,真实世界拿有什么重来,比如我上次租房太急,付了500押金根本拿不回来,我炒股赚了500我能当我的押金回来了么?不能。失去的终究不会重来。买它是那会在济南机场,感觉蓝色的封面和我要买的那本《独家记忆》很配,就买了呗,结果那天滞留机场,《独家记忆》倒是看完了,这本实在没有心情继续,索性拆封都懒得拆了。
还有四本,《活着》,《余生,请多指教》、《自在独行》、《你才是自己的过来人》,是我的生日礼物。书是我喜欢的,那会为了把它们和书架安放在我的新家,所以一直没有拆封。现在已经在新家了。我依然没有拆的欲望。余华的《活着》,我大约和林语堂的一本书混淆了,一直以为自己看过,虽然只是以为,也不想看了,毕竟我正在走的人生路就叫活着,有本事死一个来看看,活着这事无须提醒,我能搞定。
《余生》和《自在独行》一起送我是几个意思呢?毕竟她留言说如果她很有钱就买个男朋友送我了。网上流行那句余生不用指教了,我瞎几把过吧的段子是不是来源于此啊?我猜是,既然没有可以指教我的人,那我肯定《自在独行》,想想还是不要看了,毕竟一个人故作坚强,云淡风轻的样子还是不如有个玩得来的伴。只是好难,还是我自己瞎几把过吧。
至于《你才是自己的过来人》,嗯,说得好,只是对我来说困难了点。一天没事找事,又不长记性,还有点懒的我,实在不知道那件事上我能算过来人,毕竟我还爱玩的像个孩子,虽然几经生死我也没有看破红尘。关于经验就是属于没有。过那去呢?但是她既然说了我才是自己的过来人,那我还有必要看她写的废话么?想想都不要了。
不管怎么说,这几本书都有一个共同特征,用别人的故事过好自己的人生。很久以前我也迷信过,以为多看看别人的故事我就能修身养性,举手投足间都能彰显魅力,结果看了很多这种目前被我定义为废话的书,结果事实证明,我这种顽固体质的人,不是几本书就可以轻易改变的。
那为什么这些书还能如此畅销?原因很简单啊,人在自己低落的时候,总会有一些希望看看别人的故事作参考,研究出自己人生路的想法。想想别人都可以,我肯定也行。那简直是黑暗中的灯塔。只是人生并不永远黑暗,白天一来,灯塔自然也就没有什么用了。就像日出日落一样自然,人总会处于不同的境遇,就算不看哪些书,时间到了,总会有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