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30【民法】专题十一 物权基本原理

民法第二编   物权编(含保证)

【民法】专题十一  物权基本原理

物权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民事权利,也是一类主要的财产权利。物权,是人对特定物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物权的核心是所有权。

以土地为客体的土地所有权是物权法的重要内容。

本专题对应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一分编“通则”之第一章“一般规定”。

一、物的概念与分类

(一)物的定义

民法典第114、115条。

(二)物的几种主要分类

(三)作为特种物的货币

二、物权的基本分类

1.自物权与他物权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3.占有与本权

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一)物权法定原则

(二)公示、公信原则

四、所有权的基本法理

民法典第240条。

(一)特性

(二)所有权的权能

(三)所有权的限制

(四)国家所有权

五、物权的民法保护

民法典第233~239条。

(一)物权的民法保护体系

(二)私力救济

(三)公力救济

(四)财产权的平等保护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