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第六:格物致知——无知者有罪

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要做到诚意,先得致知。要致知,要先格物。

这就是我们听说过的“格物致知”。

朱熹注解说:致,是推到极处;知,就是识。致知,就是推极我的知识,要让我所知的无所不尽。格,是至;物,就是事物。格物,就是穷极事物之理,要让那极处无所不至。

张居正说:心之明觉谓之知,若要诚其意,就必先推及吾心之知,见得道理无不明白,然后意之所发是真是妄,才不会错杂

所以说,要诚意,先得致知——要懂该懂的道理,明事理,知道历史真相、物理真相、人际真相等等,能把世界看的明白,拥有真知识,才能辨别是非、做到诚意,否则诚意就会走歪。

我们生活中看到很多善良的人“好心办坏事”,不是他们发心有问题,可能也不是有私心,而是无知。有时候,无知是很大的恶,无知者其实是有罪的,因为无知是自己的错,并且因为自己的错导致了伤害到了别人。做到有知、致知,才能正确地诚意。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张居正讲解说:这是重复说上文的意思。

人能格物,于天下事物的道理一一都穷究到极处,然后心里通明洞达,没有一点亏蔽,那么就可以做到致知了。

“知”到了至处,然后善恶真妄,都见得分明,心上发出来的念虑,都是真实,没有一点虚假,这样就可以做到诚意了。

意诚,然后就能去掉私欲,还归天理,心中虚灵的本体,就可以端正无偏,这就是由意诚到心正了。

心既正,然后能检查约束自身,以就规矩,凡所举动,都合道理,而后便身无不修。

身修,然后能感化一家人,都遵我的约束,则家可得而齐也。家齐,然后能感化一国的人,都听我的教训,则国可得而治也。国治,然后能感化天下的人,都做良民善众,与国人一般,然后天下可得而平也。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从天子到庶人,一切都以修身为本。

一定是自己先修身,然后才能齐家治国平天下。如果自己不能修身,就是根本先乱了,还想使家齐、国治、天下平,必无此理。

若不能齐家,却要治国平天下,就是将厚的先减薄了,而将那薄的反而加厚,必无此理,未之有也。

有等差,亲疏有别。人总是先爱自己家人,然后才能去爱别人。如果一个人连自己家人都不爱,却去爱别人,那必有蹊跷,他肯定有其他诉求,不管这个诉求他自己有没有意识到。


到现在为止的内容,是《大学》第一章。

朱熹说:“右经一章,盖孔子之言,而曾子述之。其传十章,则曾子之意而门人记之也。旧本颇有错简,今因程子所定,而更考经文,别为序次如左。”

上面这些是孔子的话,由曾子记录的,所以是“经”。后面还有十章,是曾子的话,由曾子的门人记录的,所以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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