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中学生的18堂国学课》第二课读后感

第2课 和而不同:恪守底线的和谐中庸原则

早在公元前800年到公元前700年之间,周幽王通过“和而不同”的理论,准确的预言了西周的灭亡,“和而不同”的理论被提出。

周幽王认为“和”与“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和”是不同事情之间协调平衡,“和”的基础是“不同”,如果去掉了“不同”这个基础,变成无差别的“同”就会很危险。因此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

春秋时期,齐国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外交家——晏婴进一步继承发扬了这一理论,晏婴通过烹调和弹琴这两个比喻说清了“和而不同”这个道理。

孔子特别看重“和谐”,“和”成了儒家特别倡导的伦理,政治和社会原则。提出:“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将“中和”提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孔子认为,道德高尚的人,善于团结不同意见的人而不是勾结小数同伙,道德低下的人则是几个臭味相投的人勾结在一起而不是团结不同意见的人。

在唐太宗时期,正是魏徵直言敢谏,正是这种廷争,才是太宗朝堂有了基于不同意见的和谐,从而最终形成了“贞观之治”的大和谐。

“和而不同”观念在中国历史上有着不同的影响,正是这样的影响,成就了不一样的君子之交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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