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耗资10亿元的潮汕版“大观园”竟是违章建筑,汕头人民政府下令强制拆除!

近日,耗资10亿元的潮汕版“大观园”查出是违章建筑。汕头市法院下令强将拆除这一事,引起了大家的热议。

“英之园”位于广东汕头市潮阳区西胪镇西二社区,占地超57亩,其中54.561亩为集体工业用地,剩余2.828亩为其他农用地。

该建筑系原村民陈英彪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占用社区集体土地建设,具有典型潮汕建筑风格,采用潮汕地区特有的“驷马拖车”格局。院内包含多座建筑,总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

“英之园”从2013年开始筹备建设,俗称“大观园”。据称耗资约10亿人民币(不过该金额尚未得到官方证实)。

经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确认“英之园”为违章建筑。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对陈英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在限期内拆除违章建筑,并清理现场,同时并处罚款。然而,陈英彪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

2025年5月9日,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发布强制拆除公告,限陈英彪在公告公布之日起45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构)筑物和设施完毕并清理现场。如逾期未拆除完毕的,政府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这件事引起了大家的热议,众说纷纭。

有一网友说:“拆除成本每平方米3000元,这么庞大的建筑物光拆除费用就要几千万。既然5年前就已经没收了,就应该由政府合理利用,改成景点和福利院之类的。这么漂亮的古建筑,木已成舟了还要拆除,既浪费建造成本又浪费拆除费用,浪费这么多资源违背道德。法治要与德治相结合,珍惜和节约资源。”

有一网友说:“违建必须坚决拆除,就一堆水泥瓦片,是私人豪宅,不是什么文化。难道没收就是合法建筑了?没收是存在极大隐患的,如果以后不管是谁只要是违法都没收,权力有可能滥用,谁来保护大众私有财产权力!”

有一网友说:“对此件事:个人认为:一是不拆,可以收缴归公或部分归公;二是探究违建原因,为什么长达10余年政府部门没有阻止或帮助整改;三是公布真相以示视听。”

看看大家的评论,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支持:收缴归公,不要浪费资源。

一方面支持:既然是违规就得拆除,不要留下隐患。

不管大家怎么热议,我们要相信法律,相信汕头市人民政府,一定是公平公正的!

“英之园”这件事告诉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任何人都得知法、懂法、守法!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这一事件给我们老百姓的警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依法依规建设:老百姓在进行建设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否则,将面临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并拆除的风险。

2. 增强法治意识:老百姓应增强法治意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心存侥幸,试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利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制裁。

3. 关注土地性质:在进行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时,老百姓应关注土地的性质和用途,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进行违法建设。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英之园”被一些人认为具有一定文化价值,但违章建筑的存在破坏了公平有序的社会环境,对遵守法律法规的用地者或村镇居民不公平。

我们老百姓应理性看待资源利用问题,支持政府依法拆除违章建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这一事件强化了土地用途管制导向,警示其他试图违规建房的个人或单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制裁。

为社会各界敲响了警钟,强调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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