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旧,非良性也。然,若之于读书,则另当别论。屡读不厌,久读不弃,是谓好书。至今,读三遍仍觉不足者唯《红楼梦》与《醉玲珑》耳。此二者并非一类,无欲将其一绝高下之意,实则爱之深也。前者自不必细说,曹公之才,古往今来有几人能出其右?若论何以将《醉》与《红》相提并论,委实不能确定一二缘由。或文采斐然,或行文流畅,或情之动人,抑或因缘际会于晓风残月处遽然拨动心弦,从此不忘思之,不忘念之,不忘捧读之。人之一世,有情相伴,才敢称精彩而无愧。执着于爱而誓约三生,谓之大爱;执着于恨而世代相杀,谓之大恨。若二者兼而有之并有过之而无不及者则此生自生执念,是故只尝其苦而不得其余百味。人生如茶,“杯满茶溢,百味难入,是以独具其苦”。世间无对错,红尘无是非,若遇一人与你许白头,替你绾青丝,为你作羹汤,陪你夜挑烛,适当倾倒茶之水,加之以林间清风,溪之细流,心中怜爱,眼底深情,即便千生万世轮回,又怎知其味不妙?既成往事,何不随风。
醉于玲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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