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就业优先战略是中国特色人权理论体系创新

就业优先战略,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新时代的创新。就业优先战略的基本内容涵盖五个方面,具体的说就是:第一,政策导向与目标定位,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民生保障核心地位,另一方面是高质量发展协同;第二,产业就业协同机制,一方面是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另一方面是在乡村振兴中,发展农业就业;第三,采取市场主体支持措施,一方面施行稳岗扩岗政策,叧一方面是在新就业形态发展中,把握机遇;第四,进行区域与公共服务优化,一方面是运用区域协同机制,另一方面是进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第五是用长期战略定位,建立就业情况考核机制,一方面是对失业率优先调控,另一方面是创业带动就业。

就业优先战略通过多维度政策联动,旨在实现就业机会充分,结构优化,劳动关系和谐的系统性目标。

就业优先战略的形成,是基于多重原理,但主要依据以下这四个原理。首先是民生保障原理,就业作为“最基本的民生”,直接关系劳动者的收入,社会保障和职业发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党中央将就业置于“民生之本”的高度,通过政策托底帮扶重点群体,主要是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失业人员。确保人人享有通过劳动,实现发展的机会。其次是经济发展协同原理,一方面是产业带动,通过发展新质生产力,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创造高质量岗位,如第三产业就业占比已从2012年的36.1%提升到2021年的48%另一方面是政策协同,将就业纳入国民经济规划,推动财政,货币,产业等政策形成合力,构建友好型发展方式。再就是结构性矛盾破解原理,一方面是针对劳动力供需错配,如2019年到2021年,两年间开展了8300万人次培训。另一方面是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数字赋能和人岗匹配效率。最后就是深化改革驱动,通过深化就业体制改革,健全失业风险评估,优化创业扶持政策,激发市场活力。“十三五”期间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从创业带动就业。

就业优先战略作为中国特色人权理论体系的创新,其核心在于将就业权视为基本人权的实践载体,通过系统性政策设计,实现经济发展与人权保障的协同推进,我们现从理论内涵,实践路径及国际意义三个方面,来展开分析。

首先是在于理论内涵的创新性,一方面用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就业优先战略是遵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民群众观,他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就业优先战略将“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作为执政者的核心素养。强调通过稳定就业,提升收入和社会保障,来考核各级党委政府的为人民服务力度,让劳动人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来检验公仆的实绩。体现了人权理论中“生存权与发展权”的辩证统一,这是有别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就业研究,我们的研究是如何让分蛋糕者与造蛋糕者,分配得一样多,而资本主义制度下是资本得大蛋糕,甚至失业者分不到蛋糕。另一方面寻求就业与发展的动态平衡,通过将就业目标纳入国民经济规划,构建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扩容的同步优化,突破传统人权理论中,经济权利与社会权利割裂的局限,党的就业优先战略就是劳动者们的经济权利与社会权利抗裂贴和灌缝胶,让我们的发展与就业两条腿走路,保证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理论和实践双收。

其次是在于实践路经的系统性,一方面是政策协同机制的建立,财政,货币,产业等政策,均以就业优先为导向,通过发展新质生产力,创造高质量的就业岗位,同时依托乡村振兴,扩大农业就业吸引力,形成多维度政策支持体系。另一方面是结构性矛盾破解,针对劳动力市场供需错配的问题,建立精准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推动“人岗匹配高效化”,这是传统就业权模式在新时代的迭代呈现。

再就是就业优先战略,在国际话语权中的提升,一方面是我国就业故事的全球叙事,通过总结网约配送员,Ai训练师等新就业形态案例,向国际社会展示我国在保障灵活就业权益方面的探索,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可借鉴的治理经验。另一方面是我们通过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对就业理论体系自主构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快建构中国就业理论体系,将东方治理智慧融入人权话语体系”,湖南通过“劳务品牌”建设,湘潭“电力湘军”就是典型事例,彰显地域特色与就业权的结合。

就业优先战略,既是马克思主义原理,应用于我国新时代的就业实践,取得的理论成果,又是我们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总结的实践经验。不仅丰富了人权理论的内涵,更通过“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实践,不但为我们建立起和谐康宁社区,同时还为全球的人权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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