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道法自然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有一个浑然天成的东西,在天地诞生之前就已经存在了。

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

它寂寥无声,独立不依靠任何东西,循环往复,永不衰竭,为天地万物产生之本源。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我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只好叫它“道”,又勉强叫它“大”,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它广大无边又运行不止,它运行不止又伸展深远,它伸展深远又返回本原。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

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宇宙中有四大,人是其中之一。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效法天,天效法地,地效法道,道效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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