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触手可及;爱情,遥不可及!
那个曾出现在我梦中的男孩,你现在过得好吗?
你在我们乡政府上班,以前每次开会的时候都见过你,但是印象不深,好像都不认识。
你是我在我堂哥的婚礼上认识的,你当时是他的伴郎,你是那么的可爱(不是帅,所以我只能用可爱来形容了。)就这样,你住进了我的梦,那几天晚上我几乎都能梦见你。
那天回来后,我对我爸说:“老爸,堂哥的伴郎,他长得好可爱,我好喜欢他呀。”那是我第一次在老爸面前说我喜欢一个人。
老爸笑着看着我说:“你这不是叫喜欢,什么叫喜欢啊?这么小就说这些话,还喜欢别人,还是先喜欢好自己吧。”说完还拍拍我的肩膀。
我笑笑告诉老爸,我想让他成为我的哥哥。
老爸严肃的点点头说:“当哥哥的话还挺不错的,不过他喜欢喝酒,今天都喝醉了。你知道的,我们那边死了人不能唱歌,不能跳舞,结果他在婚礼上又唱又跳的,一会儿给这些人给钱,一会儿又给那些人给钱。”我听着老爸的话,好想当时我在你身边看看你是多么的可爱。
那年我初二,那段时间,我疯狂的喜欢了写作。我为你写了一部短篇小说,那部小说的名叫《梦中的男孩》。小说里面只有十多万字,可我却整整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我写了又写改了又改,两张本子上写的密密麻麻的都是。最后,我把这部小说抄在了我最喜欢的笔记本上,一直保存至今。
初三毕业后,我去内地读书。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见到你了。听村上的人说你被调走了。
前些天在房间收拾卫生,无意中发现了那个笔记本。那个笔记本是我六年级的时候买的,它和我当时买的时候一模一样。两个小毛绒娃娃相拥在一起,上面那层保护膜都没有撕开,只是里面多了些内容。
我翻开手中的笔记本,看自己曾经写的故事。看着看着鼻子酸酸的,在以前我的写作水平还不赖嘛,虽然有好多错别字,语句也不是很通顺,但内容你能够明白,写的还是很感动。
在我朦胧的少女时期,曾有过这样一段故事。我一个人的故事。
我合上笔记本轻轻的笑了。
那个已经离开部队汽车连的排长小哥哥,你是否还记得我?好像现在我真的把你当成了我的哥哥。没想到我总是喜欢错人。
你说社会很现实,我太单纯,就像傻瓜一样。我当时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意思,现在总算明白你说的是什么意思了。我就是那个,喜欢就不经过大脑思考,一个劲的往前冲,就是那种不见南墙不回头,甚至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直到头破血流的那个人。
我第一次玩探探就认识了你。然后我再也没玩过探探了,因为小姨夫常说那些社交软件里面的人没几个是好人。
从那之后,我们加了微信,我有事没事找你聊天,你一回消息我都要激动的老半天,特别是你早上给我发的早安。
一次我对你说我喜欢你,你问我喜欢你什么,我回答不上来,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喜欢你。或许是你身上的那款军装,又或许是你身上的铁骨。
那天晚上,我们见面聊了很多,聊的几乎都是自己的梦想。
你知道我喜欢当兵,因为我对你说过,你就对我说我可以去考军校。
我告诉你说我考不上军校,我要考警校,就算不能当兵,我也要当个警察,我要保护好百姓!
你笑了笑,我问你退伍后要干嘛?
你说,你退伍后想考公务员,但是不知道能不能考上。
后来我离开北京,我没有考上警校,但我为了不让自己遗憾,报了个法学专业。
在汽车连的排长小哥哥,你最终还是退伍了,我经常关注你!不知道你有没有去考公务员?但是不管怎样,都希望你能考上。
两个曾经出现在我梦里的男孩,希望你们过得永远幸福快乐!这是我一个人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