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同事在办公室里说另一个教育新闻。说有个孩子在学校摔倒,班主任通知了孩子的奶奶,然后孩子的奶奶因为送医院迟一点,导致孩子的病有了延误,成了7级残疾。孩子奶奶不依不饶说在这方面老师处理有点不适当,应该先给孩子的爸爸妈妈打电话。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老师应负责任。最后经过协商,学校和老师共同赔偿孩子17万。这个老师第一时间通知了孩子,奶奶觉得带孩子这个过程中自己并没有处理不恰当,所以有点委屈,想哭却哭不出来。
还有一张教育新闻就是在中考的考场上有一个自己认为学习不错的孩子,在考试中途睡了一会儿,导致试卷没有做完,现在孩子告这个老师说这个老师在考试中间看见有考生睡觉有提醒的义务而没有提醒,应该负责任。老师应该因为渎职而受到处理。
看到了吗?现在我们家庭和学校的关系紧张,主要在不管学校发生什么事情,不管有没有学校和老师的原因,老师和家长第1个想到甩锅的对象,就是学校就是老师。哪怕理由很牵强,哪怕强词夺理。
孩子受到伤害的时候,不管老师如何处理,不管在处理过程中老师付出了怎样的努力。家长都必须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负责任的该是学校一定或者有学校或者有老师个人赔付,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这正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学生以及家长丝毫就没有想到这件事他们在得了利益之后会产生的可能的结果。以后这个学生再犯了错误,谁还敢去管他?他们已经被家长讹诈怕了,有些事儿他们宁可敬而远之,哪怕落一个不负责任的恶名,都不愿意吃力不讨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