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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饿了,想换换口味,不吃小面了。重庆小面固然美味,素有麻辣鲜香的特点,麻得舒服,辣得带劲,鲜得有味,香得自然。可是经常吃也容易吃腻了。今天换换口味,去了一家名为那家特色抄手的面馆。不知道主人是不是姓那,反正老板还是挺熟悉的,他们认识我,我认识他们,就差不知道名字了。三两抄手多少钱?我先打听价格,毕竟没在这里吃过抄手。十五块。老板娘说。来三两抄手。正在一旁忙活的老板应该是没有听清楚,追问了一句几两。正在包抄手的老板娘忽然爆吼,三两!!老板不知道被吓着了还是怎么地,愣了一下,一句话不说,转身就出了面馆。
他的表情平静,眼神自然,只是头微微抵着,脚步细碎,走出了面馆。老板娘嘟哝了一句什么,就自己走进厨房。都老夫老妻了,还来这套。又不是小孩子,还离家出走,多大岁数的人了,还玩这个。十分钟不到,抄手端上来了。香气扑鼻,是抄手特有的清香,抄手煮得越好,这香味越明显。汤上面是一些葱花,白白的汤上浮着十来粒翠绿的葱花,颜色搭配赏心悦目,一口香气沁人心脾。抄手的皮儿很薄,都可以看到里面的肉,嫩红嫩红的。开始吃!
就在这个时候,老板回来了。微微低着头,脚步稍微有力了点,看了我一眼,就到厨房去了。回来就好,我想。
那碗抄手我吃了个精光,连汤都喝干了,只剩下碗底的一撮调料粉末。付了钱,走出那家特色抄手面馆,感到了一种凉爽。早上出门的时候还下着雪雨,冰冷冰冷的,落在手上颈窝里很不舒服。虽然到图书馆我是坐车过来的,但就这么几步路,我已经不舒服够了。没有想到到了中午,天空虽没有放晴,太阳也没踪没影,但是雨停了。那该死的雪雨停了。公路上吹来一阵风,还是有点冷,但已经不让人觉得难受了。地面是湿的,但并不见积水,只是改变了水泥路的颜色而已,把灰色变成了黑色。走出那家特色抄手,不知道老板娘和老板后来怎么了,这两口子后来到底怎么了。不过我觉得他们挺幸福的。
那家特色抄手,在那个地方至少有七八年了,老板一直是那两口子,他们有一个女儿,偶尔会来帮帮忙,面馆里没有杂工,平时就老板和老板娘两个人。时间一晃而过,我已经记不清楚第一次进那家特色抄手是什么时候了,或许是艳阳天,或许阴天雨天,已经记不清楚了。可是我很清楚我自己,这七八年,我一直是一个光棍,七八年过去了,我还是。最近看到老板和老板娘的外孙了,小小的,很可爱,还在襁褓里,话也不会说,只会呀呀地表达自己。有了外孙,就是三代人了,中间一个妈妈,上头两个父母,下面还有一个婴儿。有家庭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活了这么些年了,我没有女朋友,也没有曾经有女朋友,朋友传授的经验一大把,可是到我这里都失效了。譬如说,对于女孩子,一定要哄,哄开心了,什么都好办。我自认为自己会哄女孩子,可是没一个到手的。我就是坐在岸边钓鱼,不把鱼饵放进水里的那个傻子,我不是姜太公,我是傻子。还有一个朋友,说他从电视上看到一个男演员自爆追女友的经历,女的有一哭二闹三上吊,男的要胆大心细脸皮厚。他跟我说,只要我做到了胆大心细脸皮厚,追女友应该很容易成功的。于是,我追人的时候,尽量胆大,尽量心细,尽量脸皮厚,我脸皮本来就厚,在这句话的启发下,我的脸皮比城墙还厚。可是做到了胆大心细脸皮厚又怎样,还不是光棍一个,就像草原上立着的一根竹竿一样——光棍。总之呢,到头来,我还是个光棍,没有女朋友,没有手牵手的人,没有亲吻的对象,没有同床共枕的伴儿。
那家特色抄手的老板和老板娘真幸福,自己做生意,自己当老板,自己支持自己的生活,有女儿,有外孙,还有来来往往的顾客。偶尔拌一下嘴也没什么,老板娘脾气有点不好,老板懂得忍让,老板娘平时主动做事,不偷懒不推诿,老板有空也帮老板娘打打下手。生活中,他们你照顾我,我照顾你,你能歇着就歇着吧,我来做,你倘若忙得团团转,我也不闲着,两口子是面粉捏泥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生活并不是死水,总会有微风吹过的时候,生活也不是白纸,总有落笔点迹的一刻,生活也不是博物馆里的家具,总有蒙上灰尘的一刻。这不,今天老两口拌嘴了,老板还离家出走了。不过十分钟不到就回来了。
我好生羡慕他们。不知道从哪一年开始,中国人就多了一个节日——光棍节,每年的十一月十一日。据说是因为算是1的缘故,1像光棍嘛,可为什么不是一月十一日或者十一月一日就不得而知了。但是每年这个节日,我都不敢过的。明明是为我这种人量身打造的节日,为什么不过呢?我是不敢过。在我心里,这就好比一个罪犯要去投案自首,那种纠结的心态每年的这个时候是最明显的。我是光棍,但我不想承认自己是光棍,我希望摆脱光棍的命运,可就是摆脱不了。所以干脆不过这个节,这个属于我的节日。后来,又不知道是哪一年开始的,光棍节那一天变成了购物节,这肯定是那些网购网站使的手段,增加收入,赚取利益,顺便服务顾客,优惠百姓,才整了个这么个节出来。这下子我的心里才稍微平衡一点了,光棍节不敢过,打着过购物节的旗号过光棍节没什么不妥。
于是好几年,在过光棍节的时候,我打开某购物网站,装模作样地买点东西,一般都是书,又打折,不买白不买,反正我喜欢看。这样好歹过了几次光棍节。
而那家特色抄手的两口子,真是幸福,羡慕嫉妒恨啊!两人的生活并不是太好,衣着朴素,保暖流就行,颜色简单,干净就行。只是老板娘有一个爱好,她爱穿高跟鞋,没有看见是什么颜色什么款式的,只是时不时在面馆里走动,那鞋帮子发出的橐橐声分外明显,印象深刻。我想这也是一种示爱的手段吧,不是鲜花,不是巧克力,只是自己的男人在旁边,好歹得妖冶一点。偶尔半一下嘴,也是挺好的。我想找个人拌嘴,还找不到呢!我在思考一个重大问题,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今年的光棍节,我到底过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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