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新时代的产物——520*
寓意着好多好多的事情要发生*^_^*
晚上开车回来的路上听广播里也提到,今天同样也是“计量日”。
说来巧了,
正好今天重温了一下关于计量的知识:
以学习为目的——
通过学习和训练了解可测量、量质、量钢、计量单位和单位制的基本概念,掌握法定计量单位的构成和使用方法,熟练掌握粮油质量检验中常用的量和法定计量单位基本定义以及相关的计算;了解误差的基本概念,掌握误差分类、来源以及误差的减免方法。
【计量基础知识】
计量是现代科学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与技术科学的基础学科。
所谓计量,是对现象、物体或物质的属性进行测量的过程,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测量。因此,计量包含着量和单位两个含义。
在古代,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出现,必然出现产品交换。因而逐步萌发了“长短”、“轻重”、“多少”的概念,出现了“一般等价物”、“等价交换”的雏形。人们首先想到用人体的某一部分作为计量器具和计量标准,于是出现了“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肘为寻”、“迈步定亩”、“掬手为升”的简单计量方法。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济贸易的发展,以科学为基础的计量和计量的统一势在必行。
1875年“米制公约”的签订,标志着以利用人体、自然物体作为计量基础的原始状态的结束。
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米制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全国推广米制,改革市制,限制英制和废除旧杂制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确定了以国际单位制为基础的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下简称《计量法》),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又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这样,我国法定计量单位以法律的形式被确定下来。
1986年7月1日起实施的《计量法》明确规定:“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非法定计量单位应当废除”。
除此之外,一切和我没关系*^_^*
好好上班,好好赚钱,给自己买花花*^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