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仁,斯仁至矣;苟有过,人必知之

我欲仁,斯仁至矣

子曰:“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孔子说:“仁离我们很远吗?内心想要仁的那一刻,仁就来了。”

在《论语》中,凡是提到“仁”,都说仁是非常难做到的事。问孔子某个人算不算仁,孔子通常说不知道。

在这里,孔子突然说了一句:“仁,远乎哉?”——仁真的很远吗?真的很难吗?

孔子自己也做了回答:“我欲仁,斯仁至矣!”——我只要想到仁,我就已经具备仁了。

佛教里讲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也是这个道理。

孔子既提倡通过学习一点一滴的进步,也不否认可以通过顿悟而忽然明白某些道理。比如他说不断的学习,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是渐渐的学,一步一个脚印。

孔子突然说了这么一句“我欲仁,斯仁至矣”,可以说是顿悟。既然我求仁,那么按照仁的标准去做事就成功了。也就是说,仁是一种向善的状态。当某个人在某一刻心念一起,突然想做一个好人的时候,那一刻就是仁。

孔夫子说“仁”,老子说“道”,孟子说“吾善养吾浩然之气”,共同的特点是,既难也不难。

比如,对孩子来说什么是最重要?爱最重要。爱孩子很难,爱孩子又很简单。简单是因为你真的爱他,但是正确的爱他非常难。所以,爱是一件既难又简单的事。

这些不仅要把握度,要合适,更要能够坚持。像颜回,已经连续三个月都处在仁的状态当中,已经很不容易了。

感悟:很多事都是既难也不难,关键是要做到合适,要能坚持。



苟有过,人必知之

陈司败问:“昭公知礼乎?“孔子曰:“知礼。”孔子退,揖巫马期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君取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巫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

  陈司败问:“昭公知礼吗?”孔子说:“知礼。”孔子走后,陈司败对巫马期说:“我听说君子不会私心偏袒人,难道孔子这位君子也会偏袒人吗?昭公娶了一个吴国人做夫人,和他一样姓姬,他却将她改名换姓,叫她吴孟子。他也知礼,谁不知礼?”巫马期把这话告诉了孔子,孔子说:“我真幸运,一有错,就必定有人会告诉我。”

这段故事讲了孔子被骂的事情。

当时孔子在陈国做官,陈司败是陈国的司寇。有一天陈司败问孔子:“鲁国的国君鲁昭公懂礼吗?陈司败知道鲁昭公做过不合礼法的事,才故意问孔子这个问题。孔子之知不知道鲁昭公做过错事?连陈国人都知道,孔子肯定知道。但是孔子咬着牙回答:“知礼”。

孔子无论怎么回答,都一定会犯错。若说鲁昭公不知礼,陈司败就会说孔子居然说自己的国君不知礼。孔子认同的关于礼的体系当中,父为子隐、臣为君隐,直在其中。就是父亲做错了事,孩子不能跳出来整天讲。说亲长是非,不是孔子所提倡的。孔子说一个国家真的民风淳朴,父亲做错了事,这个儿子要默默想办法帮父亲弥补过失。不能帮父亲补救犯下的错,反而想着大义灭亲、四处宣扬,捆起来送到法院去,这是不孝。而且,这也并不是真正的正直,不符合礼。

所以,孔子明知道鲁昭公做过错事,但仍只能回答“知礼”。

孔子走了,陈司败在门口给巫马期作揖,让他进去,说:“我听说君子群而不党,不党意味着人不可以结党营私。难道君子也结党营私吗?鲁昭公娶了吴国的一个女子,而吴国是太伯之后,鲁国是周公之后,都姓姬。他们跟武王姬发一个姓,同姓不能婚娶,这不合礼法。而鲁昭公为了遮掩,不把自己的老婆叫吴姬,而叫吴孟子,欲盖弥彰。如果说鲁昭公知礼,那谁不知道礼?”

巫马期回来以后,告诉孔子说:陈司败说你这事做得不对,鲁昭公不知礼,你非得说他知礼。

孔子的回答很精妙,一般情况下,有人可能会这样和巫马期说:“那你让我怎么回答。鲁昭公是我的国君,我必须说他知礼。我怎么能说他不知礼呢?我说他不知礼,还有人臣之礼吗?”

如果孔子在意自己的名声,过分在意自己的表现,他就可能跟别人这样去解释,从而将国君不合礼法之事间接的宣之于口。

但既然孔子前面已经替国君承担下了“不合礼”的问题,那就承担到底。孔子在这里被人骂,是替鲁昭公承担错误,这是有责任感的臣民应该有的表现。

孔子根本没有跟巫马期解释,而是说:“我真幸运,只要我有错,别人就一定会告诉我。”

事情发展到这里变成了一个“闻过则喜”的过程。至少隐藏着三层不同的道理。

第一个叫作臣为君隐,要维护国家形象。

第二个叫闻过则喜,苟有过,人必知之。

第三个叫勇于承担责任和错误——这事是我错了,不去找原因推卸责任。

孔子做到了遵守本分。如果孔子在鲁国,可以进言批评鲁君不知礼。但他作为鲁国人,到了陈国,别人指责自己的国君,孔子就有责任替国君扛下指责。

感悟:在生活中,当我们面对别人的这种质疑的时候,真的未必能够做到“闻过则喜”,可能会直接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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