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学习第60天 4.3-4.4志于仁

学妹读经

一字一句读《论语》, 第60天

原文阅读:

4.3 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恶(wù)人。”

4.4子曰:“苟志于仁,无恶(è)矣。”

译文讲解:

孔子说:只有仁德之士才能正确地喜欢人,憎恶人。孔子说:一个人一旦有志于行仁德,就不会去做大奸大恶的事情。

启发思考:

        前两篇,孔子说“里仁为美”,指的修行仁德的外部条件;“仁者安仁”讲内心的坚持,无论是“处约”,还是“处乐”。

        那么,这两篇就重点探讨如何能够辨识“仁者”和“志于仁”。因为,识得“仁者”,不仅能够让我们有机会“择仁处”;更重要的是,“志于仁”让我们能正确地向成为“仁者”的目标努力。

        李零解说,“仁者以仁为标准,好恶由此定”,“有心求仁,没有恶可被人恶”。“安于仁”,以“仁”为内心追求的人,能明辩是非、能判断人之品行高下;“志于仁”以“仁者”为自身的行为准绳,一定不会做出大“恶”之事。

        那么,什么是“恶”呢?大奸大恶,似乎每个人都知道。就像这几天网络上激起众多“声讨”的被判刑五年的王振华案。毫无疑问,这是“孰可忍孰不可忍”的“恶”。

        但在生活中,有一种恶叫“平庸之恶”。这个概念来源于著名哲学家汉娜·阿伦特的书,原名是《责任与判断》,中文翻译成《反抗"平庸的恶"》。

        “二战”期间,纳粹阿道夫·艾希曼,是对犹太人大屠杀“最终方案”的主要负责者,被称为“死刑执行者”。战后,艾希曼被美国俘虏,但逃脱了。1961年,以色列情报部门查出了将其逮捕。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受审,在1962年,被处以绞刑。

        阿伦特见证了审判过程,并写了“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关于艾希曼审判的报告”。报告中这样描述艾希曼,“不阴险,也不凶狠”,完全不像一个恶贯满盈的刽子手,坐在审判席上,彬彬有礼。他宣称作为一名德国的公民,他相信自己所做的都是当时的国家法律所允许的;作为一名军人,他只是在服从和执行上级的命令。

        据此,阿伦特提出"平庸之恶"的概念。她发现穷凶极恶的纳粹战犯其实是个性平庸、思想迟钝、言语乏味的人。为什么平庸的人会犯下极大的罪恶?

        汉娜·阿伦特认为,罪恶分为两种:一种是集权主义者本身的极端之恶,第二种是被统治者或者参与者的平庸之恶。其中第二种比第一种有过之而无不及。

        平庸之恶的基本特征就是一个看起来正常的人,盲目地服从某种外来的强权,执行其指令,对于显而易见的恶行不加制止,甚至直接参与,犯下罪行。作恶之人不思考、无判断,盲目服从权威、毫无道德愧疚。

        为什么他们没有道德愧疚呢?因为他们把所做的一切都理解为遵守纪律和法律,服从体制的安排。即使良心偶尔不安,也会以体制和社会的理由为自己辩护,从而解除个人道德上的责任。

        孔子也提过类似的观念,他把那种是非不分、原则不清、貌似和善、实则和稀泥的老好人,叫“乡愿”。孔子说它是“德之贼也”,说他们是道德的窃贼,看似无害实际上却流毒深远。

        为什么平庸之人可能会做出大奸大恶之事呢?为什么“乡愿”危害深远呢?

        英国著名文学家C.S.路易斯讲到,人往往有两种本能,一种本能是按照道德律去做事,敦促我们行善,做恶之时会自责不安。另一种本能则是求生存、求自保,会让我们随波逐流、放纵自我。

        设想一下,你突然遇到有凶手拿刀砍人,会怎么办?一个声音说,你应该去救他们;另一个声音说,危险,赶紧离开。该怎么做,其实心里都清楚,但人时常会犹豫,会抱怨,会嫉恨,会怯懦,会羞愧。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需要信念来加持。坚定正确的信念,如“仁者”、“君子”等,并不是轻松的事情。所以,要“志于仁”,“日三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遇到人生的艰难选择时,可才能“安于仁”吧。


参考书目和课程:

靳大成的《论语通读》

李零:《丧家狗:我读论语(修订版)》

何帆《何帆的读书俱乐部》

汉娜 阿伦特《反抗“平庸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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