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题】-21:野生动植物保护法
一、野生动植物保护
1、野生动植物:是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的总称。野生动物是指在自然状态下生长且未被驯化的动物。我国法律上所要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是指在自然状态下生长且无法证明为人工栽培的植物,。我国法律上所要保护的野生植物,则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
2、野生动植物资源:是指对人类生产和生活有用的一些野生动植物的总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是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只要合理开发,就可以永续利用。它包括食用性资源、药用性资源、工业用资源、生态保护性资源、种植性资源等。
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立法
1、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稀有生物保护办法》。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中规定:“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资源”。1988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它是我国第一部野生动物保护的综合性法律,也是野生动物保护方面一步牵头的法律。
2、目前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野生动物保护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野生陆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另外还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其主要规定包括三个大的方面,一是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规定,二是野生植物保护的规定。三是关于动植物检疫的规定。
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规定
我国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主要法律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立野生动物资源的国家所有权。
2、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
3、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
4、控制野生动物的猎捕。
5、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6、严格管理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利用和进出口活动。
7、明确单位和个人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和权利。
8、确立野生动物保护的监督管理体制。
9、对破坏野生动物给予严厉制裁。
四、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的规定
我国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主要法律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野生植物保护的基本方针和综合性措施的规定。
2、关于建立野生植物保护监督管理体制的规定。
3、关于建立野生植物保护监督管理制度的规定。
3-1、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制度和分级保护制度;3-2、野生植物资源档案制度;3-3、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采集证制度;3-4、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进出口许可制度。
4、关于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环境的规定。
5、关于控制野生植物经营利用的规定。
6、关于破坏野生植物资源法律责任的规定。
五、动植物检疫的法律规定
动植物检疫是指为防止动植物病、虫、害的传播蔓延和外来物种的侵入而对特定区域或者进出特定区域的动植物和其他物品实施的调查、监测、检验和监督活动。我国目前关于动植物检疫的立法,主要有《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1年10月31日。《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96年12月2日。《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5月13日。《植入检疫条例实施细则》1995年2月25日。其主要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动植物检疫管理体制的规定。
2、关于动植物检疫物范围的规定。
3、关于检疫对象和疫区划定的规定。
4、关于防止检疫对象传入的措施规定。
5、关于检疫不合格动植物处理的规定。
6、关于违法责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