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教师姜文华故意杀人案宣判,姜文华被判处死缓限制减刑。

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复旦大学教师姜文华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姜文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姜文华限制减刑。据悉,姜文华在复旦大学工作期间,因工作不顺而迁怒于学院党委书记王某。2021年6月7日下午,姜文华携带事先准备的尖刀进入被害人王某所在的办公室,将王某杀害。依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累犯;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对其决定限制减刑。死缓自执行日起,实际服刑不得少于17年,当然这是理论上最少的服刑时间。实际服刑过程中,是很难实现17年就出狱。

被法院判决了死缓限制减刑,一般要在监狱服刑二年以上才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减到无期徒刑后,继续服刑五年,才可以减为有期徒刑25年。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一次减刑不超过六个月有期徒刑。也就是说25年最多减刑五年左右。死缓(限制减刑),在监狱服刑的时间差不多要27--30年,还不包括羁押在看守所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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