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论八说之七:杂而不越说

王元化《文心雕龙创作论》八说之七:

释《附会》篇杂而不越说

——关于艺术结构的整体和部分

纪昀释《附会》篇题名说:“附会者,首尾一贯,使通篇相附而会于一,即后来所谓章法也。”大体说来,所谓附会也就是指作文的谋篇命意、布局结构之法。

《附会》篇所揭示的“杂而不越”说,说明的是关于艺术结构的道理,实质上说的就是文章的和谐之美。“杂”是指艺术作品的部分而言,“不越”是指不超过艺术作品的整体一致性而言。“杂而不越”,就是说艺术作品的各部分必须适应一定的目的而配合一致。

刘勰把这种情况比作“驷牡异力,而六辔如琴;并驾齐驱,而一毂统辐”。并且由此得出结论说“善附者,异旨如肝胆;拙会者,同音如胡越”,从而要求作家在艺术结构方面做到“首尾相援”“节文自会”。

艺术作品一方面必须具有单一性,另一方面又必须具有杂多性。照刘勰看来,作家如果只注意单一性,就会形成“约则义孤”的缺陷;如果只注意杂多性,又会产台“博则辞叛”的弊病。因此,他以为艺术构思的任务在于把单一性和杂多两个看来似乎矛盾的方面统一在一起,以做到“杂而不越”,“驱万涂于同归,贞百虑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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