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译文参考自六祖讲《金刚经》。

解读是个人暂时的浅见。

【原文】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译文】

佛说:“须菩提,假如有人拿能装满无数的世界那么多的七宝来布施,又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发了殊胜的无上菩提心,对这部经,甚至只对经中的四句偈,受持、读诵,并广为他人宣说,后者所得的福德胜过前者。应当如何为他人宣说此经呢?那就应当不执著于一切相,安住于一切法性空而不为法相分别所倾动?为什么呢?一切世间的有为诸法,皆如梦如幻、如泡如影、如露也如电,应作如是的观照。”

佛到此说完了这部《金刚经》,长老须菩提、比丘、比丘尼和所有的优婆塞、优婆夷以及世上所有的天、人、阿修罗,听闻了佛说法之后,全都非常高兴,并且从此信仰、受持、遵守、修行这部经书。

【解读】

1、作为金刚经的结尾,再次回答了一开始须菩提的问题:应如何住?如何降伏其心?这里佛祖的回答还是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2、作为总结的偈子,它太出名了: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应如电,应作如是观。那这里要问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是有为法?可以这样理解,也就是一切有生命、有时间、因缘和合而生的,都是有为法;反过来无生无灭的就是无为法。那有为法就像是做出的梦境、产生的幻觉、生出的泡沫、投射的影子,它始终不是那个本质的东西。当这样来观照的时候,也就找到本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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